
招聘9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2025〕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就业函〔2025〕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招聘教学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学院计划招聘教学助理9名。所有岗位均定向招聘2025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2025年教学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0日(不含)至2007年8月20日(含)期间出生的。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优先招聘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
3.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即2025年8月20日(不含)之前。
二、聘期及待遇
1.招聘人员属于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应发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学院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2.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找到其他就业岗位,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按照规定转递至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报名邮箱:jdxyrsc509@163.com。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9:00-8月27日17:00。
3.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每一项信息,保证均准确无误。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通过邮箱在网上成功填写报名信息表后,将报名信息所涉及的身份证(正反面)、各层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后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三)面试及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1.学院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函审、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1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一般不超过1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和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五)本次招聘过程全程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六)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5279012。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5279021。
本公告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详见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