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双塔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双塔区消防救援工作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均为男性。其中:灭火救援员14名,消防车驾驶员4名,通信员2名。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灭火救援员、通信员岗位年龄为截止至招录当月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通信员岗位具备汉语言文学专业、有公文写作能力的优先;
(四)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驾龄需满一年,年龄为截止至招录当月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8周岁;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态端正,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
(八)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五)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报考人员素质能力。其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到双塔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421-381611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5年11月3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体能测试主要考察肌肉力量、耐力、柔韧素质及身体协调能力(项目包括1000米跑、俯卧撑等),标准参考附件2;驾驶员岗额外考核驾驶技能(包括掉头行车、倒车入库、坡起等)。
3.体能测试满分为60分。1000米跑采用电子计时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结束后,当场通知应聘者体能测试成绩,应聘者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全程录像,确保测试成绩公平、公正。
(三)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
1.时间:2025年11月4日。
2.体格检查:应聘者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费用自理,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1月10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急反应及岗位适配性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40%。
4.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应聘者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五)政治审核
用人单位协调公安机关参照征兵政治考核标准,对通过上述环节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核,重点核查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不合格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
(六)征信审核
应聘者需向用人单位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有不良信用贷款(房贷、车贷等正常贷款除外)或存在网贷等情形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治考核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以体能考核1000米成绩靠前为准,在双塔区政府官方公众号《双塔发布》和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期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经过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期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公开招录问题举报电话:0421-2788508。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招录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使用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执勤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基层消防救援站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实行24小时驻队备战制度,按照准军事化、准现役和纪律部队要求严格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享受不少于8日假期,结合重大节日安保、上级工作要求执行全员在位,安保结束后,视情组织补休。
(三)工资待遇。经岗前培训并考核为合格的人员,安排到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视工作岗位,每月应发工资最低标准为305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每年组织一次体检,加入工会,传统节日发放节日慰问品。
(四)保险。每月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并每年为其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他
1.本次招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2.报考者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保持通信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
3.在招录期间不按规定完成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本次招录岗位专业及条件参照相关消防救援职业标准执行。
八、本公告由双塔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