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人1个岗位
为满足凤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实战打赢能力,依据《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280号令)和《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辽消安委〔2020〕18号),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分类使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录驾驶员8名,负责消防救援站执勤消防车的驾驶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三、招聘条件
政治条件: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事,符合国家消防员招录的政治条件(参照征兵政治审查标准),对祖国和社会主义满怀忠诚,志愿投身消防救援事业,服从准军事化管理,不存在违法违纪记录。
基本条件:性别要求为男性,学历需达到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水平。年龄在20至35周岁(1990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需持有地方B2、A2、A1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两年。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具有消防救援实战经验、驾龄在10年以上以及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经招录办公室批准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外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身高在165cm以上,视力4.6及以上。无重度平跖足现象。
四、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者不受户籍限制,一经录用需服从大队整体工作安排。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等尚未结案的;
(5)直系亲属有危害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
(7)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待遇
1.依据《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拟定月薪费用4500元(含六险1500元、高危500元)。
2.被录用人员按规定配备统一的制式服装和相关装备。
3.对于表现优秀、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人员,可作为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养。
4.工作机制: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按照队站执勤要求,适当进行调整)
六、招录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重点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学历情况及高级技工证书等证件。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若涉及违法犯罪,将追究本人责任。
1.现场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9:00-11:00,14:00-16:00(周末除外)。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两倍时截止报名(报名时间最多不超过十天)。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一楼文职办公室
咨询电话:0415-8236669(8:30-11:30,14:00-17:00)
3.现场报名所需提供个人证明材料(无论是否录取,一经报名个人材料不予返还):
(1)填写完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样表)》(附件1)(请应聘人员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收到毕业证、学位证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材料一份(高中学历不需要提供);
(4)B2及以上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12123违章查询截图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户籍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8)《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知情书》原件(详见附件2);
(9)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10)优先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进行报名的,不予接受现场报名。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材料虚假,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待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七、考核测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驾驶员)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岗位适应性测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最终成绩;体能考核三个项目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进入岗位适应性测试考试环节,最后按照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加面试计算考试最终成绩。若达标人数不能满足计划招录人数,招考办将结合用人需求和考核成绩决定补录人数。
1.体能考核
招考办组织报考考生进行体能考核: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详见《体能测试科目及标准》(详见附件3);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运动服和运动鞋;
(4)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体测,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提前自行热身,因个人热身不充足而导致拉伤或其他运动损伤,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5)有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参测资格:1)冒名顶替;2)证照不符的;3)不遵守考场纪律,经工作人员劝阻仍不改正的。
2.岗位适应性测试
(1)岗位适应性测试(驾驶员)、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驾驶员)详见《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驾驶员)》(详见附件4);
(3)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测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测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八、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心理健康检测环节,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取得的成绩将在微信报考群通知考生,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全程保持电话畅通。
九、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运用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测查系统或到有心理测试相关资质的体检中心、医院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十、体检检测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考办统一组织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专职招考办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立即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初检时体检医院已现场进行复检并经个人确认的项目不得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现场复检结论为准。个人申请复检产生的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十一、政审考察
招考办将统一通过公安机关对拟考察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全面了解拟考察人员的守法情况,同时进行个人征信核查,由其本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对于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和有不良征信记录的,予以淘汰。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导致的岗位空缺,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表详见附件5)。
十二、公示
考生在通过考核、政审、心理测试、体检后,按照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相关部门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执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所聘岗位的予以淘汰;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此后工作期间,每年开展一次专业素能考核及体能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通过人员视为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予以淘汰。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服从消防救援队伍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者,予以辞退。
十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五、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凤城声音”微信公众号和报考微信群上实时发布,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和承诺书,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心理健康检测、政审考察等,视为自动弃权。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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