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3个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师德师风良好,服从组织分配;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见2025年长汀县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一律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长汀县教育局一号楼一楼人事股(长汀县汀州镇仓下巷33号),联系电话:0597-6808382。
3.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5年长汀县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
四、考试
1.本次考试形式是根据指定内容进行片段教学,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为止。
2.小学面试教材为我县现行使用的五年级下册;幼儿园面试教材为我县现行使用的大班《领域活动指导》。
3.考试时间:2025年10月12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经考试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按长汀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不及时办理调档手续或提交相关考察材料影响聘用的,取消调档考察资格。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ting.gov.cn/)、“长汀就业与保障”“长汀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7天。
4.聘用。同一学科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拟聘用对象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拒不选岗位、拒签聘用合同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与长汀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已签订《福建省202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教师聘用合同》的省内公费师范生须安排到农村小学任教3年。
六、其他要求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按规定立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的考务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ting.gov.cn/)、“长汀就业与保障”“长汀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长汀县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