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1人16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永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29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文职辅警。
二、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辅警31名,具体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09月至2007年09月期间出生);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文身、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8.从永泰县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9月24日(星期三)
(2)报名地点:永泰县公安局信访室(城峰镇银场98号)。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毕业证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下载打印。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1张(附件2)、政审表(附件3)。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永泰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含资格审查、笔试、体测、面试、政治考察、体检、公示及录用。各环节具体为:
1.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报名条件,逐一初审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并反馈考生;
2.笔试:体测合格考生进入面试环节,笔试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知识,范围包括《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内容。
3.体测: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身体素质能力,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测试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以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伤,由本人承担。
4.面试:面试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进行评分,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5.政治考察:笔试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政治考察,考察按照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背审有关规定执行。
6.体检:按照招录人数1:1开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自理。
7.公示及录用: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拟录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因应聘合格人数少于招考人数造成岗位空缺的,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调剂。
六、录用和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根据岗位不同,工资待遇每月在3500元至4400元之间不等(含基本工资、伙食费、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工作满一年以上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同时,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24830215
联系人:林警官
永泰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