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消防力量,根据《宁德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消防战斗员、接警员、火场文书等;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2、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遗传及慢性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无不良嗜好;
3、年龄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岗位人才,经支队研究可以放宽年龄要求,但不得超过四十五周岁;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人员以及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评员、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聘用。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四、报名地点
1、福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福安市王基岭新村51号)。
2、福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赛岐站(地址:福安市罗江街道大留村工业路56号)。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就近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1、专职消防员政审表(报名时领取);
2、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复印件3份(户主页和本人页);
4、体检报告单;
5、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6张;
6、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退役军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的人员,应携带退伍证、汽车驾驶证或相关资格(技能)证书。
(二)材料审查
大队对报名人员递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应聘人员应到县(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中血常规、尿常规、乙肝两对半、胸透、心电图、腹部彩超、物理检查为必检项目),体检费用先由本人支付,体检合格并正式录用后,可以根据发票和清单到大队报销,体检不合格或没有正式录用的,不予报销。
(四)面试
通过初步审查后,大队将指定时间和地点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五)岗前培训
经审查、体检、面试均合格后,大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为期3个月(即试用期),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队列训练、消防业务理论、消防员基础体能和技能等,培训期间一律不准请假。
(六)合同签订
岗前培训合格者,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即行终止。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能胜任岗位需要或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辞退。合同期内,对不服从管理或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因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六、管理方式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方式
工作期间,人员统一按照消防队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实行军事化管理,伙食统一参照单位标准执行。
(二)待遇保障
试用期,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或未满试用期的,将不予发放相应工资;正式录用后,工资按岗位、职级等结构总和不低于6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并由大队统一发放相应被装;工作期间,专职消防员在保证执勤力量和消防队伍无特殊任务情况下,实行轮休制,按入职年限统一安排月休假5-8天。工作满1年以上,可享受年假20天、护理假30天、婚假10天等,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在职期间,大队每年统一组织1次体检,入职满3年的专职消防员子女,可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优先优待等政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推荐入党、驾驶员培训、班长骨干培训和正式消防员招录。
联系人:杨队长,联系电话:18206034819
福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