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5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修水县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乡镇卫生院符合选调条件的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
二、选调名额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县妇幼保健院(义宁镇卫生院)7名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2.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医师类人员在本县乡镇工作满8年(2016年12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护理人员在本县乡镇工作满6年(2018年12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4.护理人员须取得护师及以上卫生资格,其他人员需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资格;
5.中级卫生资格与注册执业类别须一致(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
6.遵纪守法,业务精湛,医德医风良好,现实表现优秀;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选调岗位表);
8.2019年-202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内不定等次视为合格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2月9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修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咨询电话:7625622。
3.报名程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承诺遵守《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修卫字〔2022〕65号),经单位同意,并由本人亲自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卫生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认定学历材料、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修水县公开选调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策,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参与竞聘,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在报名表中承诺签名),拟调入前如聘任在中级(乡镇类的高级岗视同为聘在中级岗位)、高级岗位人员暂时只能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如5-7级则低聘8级、8-10级则低聘到11级),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
1、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所报考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卷面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组织考察
1.在遵守单所乡镇卫生院选调总人数不超过1人、渣津镇中心卫生院选调总人数不超过2人(医师1名,护师1名)规则的基础上,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超过选调人数限额或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修卫字〔2022〕65号)启动考核程序确定拟入闱考察人选。
2.因考核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其他原因取消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额,不进行递补。
3.考察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本次选调考试已入闱者若放弃本次选聘岗位的,3年内不得参加任何选调考试。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胜任选调岗位工作),回原单位工作,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一经录用,需在本单位至少工作5年。
附件:1.选调岗位表
2.《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修卫字〔2022〕65号)
3.修水县公开选调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4.同意报考证明
修水县公开选调乡镇卫技人员进城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9日
附件1
选调岗位表
选调单位 |
单位性质 |
选调人数 |
选调 岗位 |
岗位代码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事业 |
1 |
检验技师 |
1001 |
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105110);本科:医学检验技术(101001);大专:医学检验技术(620401) |
|
义宁镇卫生院 |
差额事业 |
3 |
急诊 护理 |
1002 |
研究生:护理学(1011)、护理(1054);本科;护理学类(1011);大专:护理类(6202)。 |
|
义宁镇卫生院 |
差额事业 |
2 |
急诊 医师1 |
1003 |
研究生:急诊医学(100218)、内科学(100201);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大专:临床医学(620101K) |
执业范围为内科 |
义宁镇卫生院 |
差额事业 |
1 |
急诊 医师2 |
1004 |
研究生:儿科学(105102);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大专:临床医学(620101K) |
执业范围为儿科 |
义宁镇卫生院 |
差额事业 |
1 |
医学美容医生 |
1005 |
研究生:外科学(105109)、皮肤病与性病学(105106);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大专:临床医学(620101K) |
执业范围为外科、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附件2
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
技术人员操作规则
根据县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精神,从2010年起,根据县城医疗卫生单位的需求,在审核的编制范围内,每年公开选调8名乡镇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5人、护理人员3人)到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则。
一、公开选调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公开选调考试的报名条件为:
(一)年龄45周岁以下;
(二)在本县乡镇服务期满8年,其中护理人员满6年;
(三)护理人员须取得护师及以上卫生资格,其他人员需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资格(医师类人员同时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四)业务精湛,具有良好医德医风、现实表现优秀。
三、各选调岗位分专业命题考试。
四、单所乡镇卫生院选调总人数不超过1人,渣津镇中心卫生院选调总人数不超过2人[限1名医师(含其他辅助医技人员)和1名护师]。超过选调人数限额[含渣津镇中心卫生院超过1名医师(含其他辅助医技人员)和1名护师]或考试成绩并列的拟入闱人员,报考相同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为入选人员,成绩并列的,则按本规则启动考核程序,按考核结果分数高者确定入选人员;报考不同岗位的,则按本规则启动考核程序,按考核结果分数高者确定入选人员。如果考核分数再出现同分现象,则按工龄分高者确定;若再同分,以学历分高者确定;若再同分,依次按任职资历、近5年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等单项项目分高者确定入选人员。
五、因考核、考生放弃、取消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按本规则进入考核程序的,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共同组织,依照《考核计分办法》(附后)进行考核评分。
七、本暂行规则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关于印发《县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操作规则》的通知》(修卫字〔2021〕67号)废止。
考核计分办法
1、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每年计1分;
2、职务:近五年任职科室负责人0.5分/年、副院长(含卫生院负责人、院长助理)0.75分/年、院长1分/年;
3、职称:副高计5分,中级计3分;
4、年度考核结果:近五年考核:优秀等次0.5分/年,其它等次不计分;
5、学历:全日制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非全日制本科3.5分,专科2.5分,中专1.5分;以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为准,不重复计算(学历专业须和选调岗位专业相一致);
6、个人奖惩:以近五年内的奖惩为准,所获荣誉均以主办单位发文和荣誉证书为准,除证书内容明确了年度的,均以发证时间为准;
(1)获国家级个人综合荣誉和个人单项荣誉(指党中央、国务院)每项分别计8分、4分;
(2)获省部级个人综合荣誉和个人单项荣誉(指省委、省政府、国家卫健委)每项分别计6分、3分;
(3)获市厅级个人综合荣誉和个人单项荣誉(指市委、市政府、省卫健委)每项分别计4分、2分;
(4)获县处级个人综合荣誉和个人单项荣誉(指县委、县政府、市卫健委)每项分别计3分、1.5分;
(5)获乡科镇级个人综合荣誉和个人单项荣誉(指县卫健委)每项分别计2分、1分;
(6)受县纪委监察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扣1分/次;
(7)受县卫健委通报批评的扣0.5分/次。
附件2
修水县公开选调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出生年月 |
一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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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 |
第一 学历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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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历(或最高学历)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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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 技术资格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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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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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编制 性质 |
参加工作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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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处学习或工作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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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承 诺 |
我郑重承诺: 1、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以上所填个人信息真实无误,如有不实,或在考试等环节中出现舞弊等情况,自愿放弃考试或选调资格。 2.本人同意按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参与竞聘,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 考生签名:202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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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资格 审核 情况 |
审核人签名: 202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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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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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栏、备注栏外,其余各栏须由报考人员本人亲笔填写。
2、报考岗位栏请对应填写选调公告中的“单位名称”和“选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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