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现将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补充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职位、人数
1、选调单位:吉安市吉州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
2、选调职位:驻屠宰场检疫专业技术岗3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吉州区外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专技人员除外);
(二)报考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3、身体健康;
4、具有正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
5、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7、新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节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1年以上”是指必须满1周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选调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所学专业与《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不一致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取得畜牧兽医初级(助理级)以上职称或官方兽医资格的,可不限制专业。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考人员下载《吉安市吉州区2024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地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吉安市吉州区农业农村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不需交纳报名费。前期已报考我局选调动物检疫工作人员考试,且符合本次补充考试报考条件的,只需提交补充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吉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吉州区农业农村局和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动物检疫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开考比例为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体检对象(最后1名入闱考察体检对象出现2名以上成绩相同时,通过加面试确定入闱考察体检对象),当选调出现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人数时,确定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入闱考察名单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吉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吉州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体检。体检由吉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3、确定人选。吉州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1、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选调的,不予递补。
2、选调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服务此岗位不少于5年,否则不予选调。
3、选调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之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的,3年内不得参加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4、本次招聘确定为驻屠宰场检疫人员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时间需要按照岗位要求进行调整。
5、本次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吉安市吉州区农业农村局0796-8330390
吉安市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6-8226010
吉安市吉州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796-8222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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