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5个岗位
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优秀青年人才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高校毕业生,取得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026年毕业生指将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如报名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9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5.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上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师招聘系统(http://ynzp.zp885.top:39105/,下同),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记住登录账号和密码)。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8:30—12月9日18:00。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12月9日19:00前在教师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2025年12月10日8:30-11:30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实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名的《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除了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无工作单位承诺书》之外,一直未就业的还需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⑦留学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于2025年12月1日9:00—12月10日19:00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退还报名费。
(4)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12月11日8:3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施行后,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后尚在服务期内的在编(在册)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④2026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咨询电话。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0515-86668399(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信息技术学科还需加试专业技能。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加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相关学段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分析设计能力。
(1)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
(2)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2月18日上午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3.面试。包括微型课教学和答辩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按微型课教学占80分、答辩占20分计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和答辩。上微型课、答辩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面试人员。报考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者上微型课和答辩结束后加试专业技能。上微型课、答辩和专业技能加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计算方法: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30%计分;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分。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2.考察、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3.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手续。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手续齐全者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纳入盐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统一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根据“区管校聘”的要求,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聘用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和社会的全程监督,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8399
监督电话:0515-8666268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