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8人19个岗位
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8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具有通榆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三)报名地点。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就业指导科。
(四)携带材料。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并携带《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字处需本人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红、白、蓝底均可)。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缴纳社会保险、申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及是否曾被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并超过规定补贴期限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四、岗位聘任
结合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情况,主要采取用人单位和县人社局共同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招用人选,对不适宜从事报考工作岗位的人员实施岗位调剂或取消拟招用人员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残疾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五、公示
确定为拟招用人员的,在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岗位补贴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照现行标准执行,每人每月不低于1780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承担1680元,用人单位承担100元。社会保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岗位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实行3年退出机制,用人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如政策有新的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终止或解除用工协议,并及时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一)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二)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四)入学、服兵役、死亡、移居境(省)外的;
(五)无正当理由或因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六)非本人完成工作,另找他人顶替的;
(七)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个人身份信息的;
(八)在岗期间有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九)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十)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八、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用人单位严格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加强日常考勤和管理,全面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
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政策咨询电话:0436-429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