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8人69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五省边区人才高地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108人,其中,事业单位46人,企业62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怀化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岗位目录》(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工作经历、学历学位等条件,均须在公告发布之前获得。其中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指1986年10月20日(含)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4年10月20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9年10月20日(含)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指1974年10月20日(含)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7.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6.怀化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的人员(公告发布前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但辞职后提升学历学位或职称的可报考);
7.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怀化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考核且公示的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最低职称要求为高级职称或最低学位要求为博士的设置“绿色通道”,采取直接评审(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咨询相关用人单位。若岗位未招满期间,公告发布当年之内完成考核工作前有效。其他硕士研究生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5日8:00至11月8日17:30,报名截止“智汇潇湘才聚湖南”2025年湖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成都站)专场招聘活动举行当日结束(如活动推迟则报名截止相应延期)。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期间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点击怀化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线上报名。
(2)现场报名。结合“智汇潇湘才聚湖南”2025年湖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武汉站)专场招聘活动,有关单位10月25日在武汉大学现场接收报名。报名人员须提前下载并填写《怀化市2025年第二批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携带岗位要求的有关报名资料在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②扫描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原件电子照片、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以上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规培证(或规培成绩合格单)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前获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③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上传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④报考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岗位,须上传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上传相应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签订的聘用合同和与之相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详单。
⑤报考人员的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国外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需上传所学专业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毕业院校盖章),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认定并出具意见。
⑥引进公告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期限、任职期限、影响期限、各类证书等),自聘用合同或录(聘)用文件明确的录(聘)用时间起算,时间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2.线上资格初审和网上确认参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可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行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确认(面试前)相结合方式。线上资格初审通过的,须及时关注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参考确认,进行了参考确认的人员为报名成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不得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笔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参考确认的人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市委人才办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数或不设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所有低于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事宜另行公告。
4.现场资格确认。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确认对象,入围现场资格确认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下同)。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确认对象。原则上现场资格确认在面试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后续考试。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岗位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方式在引进单位面试公告中注明。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事宜另行公告。
6.综合成绩和排名。
面试仅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仅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并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30%。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引进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7.体检。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需进行毛发检测吸毒史。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8.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各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未按照要求提供档案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引进资格。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引进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市委人才办批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9.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在怀化人事考试网上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进行递补。
10.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引进对象,引才单位与引进对象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企业引进人才程序。企业人才引进按照“一次发布、长期招聘、定期研究”的模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岗位未招满前当年之内有效,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按照国有企业聘用有关规定进行,其他企业人才引进由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自主招聘,用人单位在与引进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四、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研究生30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10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在怀化主城区购房后一次性发放。
2.生活补贴。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46.8万元,博士研究生3年36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32.4万元,硕士研究生3年12.6万元。生活补贴根据入职后制定的三年培养考核方案,在每年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12个月生活补贴。
以上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市直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由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全部承担,其他的由用人单位和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各承担50%。
3.配偶安置。从市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怀化工作的,根据管理权限给予对口安置,属其他类型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4.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五、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引进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主管部门及引才单位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对来怀参加市直单位人才引进考试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市外省内200元、省外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在考试期间内,可由用人单位向市委人才办申请免费入住人才驿站。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将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的人才须在引进单位达到3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有具体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具体规定执行。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追回已发放的所有人才补贴。
4.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2722559(怀化市委人才办),0745-2710297(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