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4.28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是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全额出资成立的投融资平台。2015年起纳入“市管国有企业”范围,目前股权结构为湘潭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出资44%,湘潭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出资43%、湘潭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湘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由湘潭高新区管委会直接管理。2024年改革后,公司定位为商业一类兼顾功能类的市管国有企业,为园区提供产业投资、资产资源运营、开发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和综合配套等服务。为适应市场竞争需求,充实人员力量,优化人才结构,经主管单位同意,现就2025年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与岗位
计划引进1名国际贸易经理,本次公开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竞争、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录用。具体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25年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及要求》(附件1)。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人才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人才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才引进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考生的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湘潭高新集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本次人才引进的岗位最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5月23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引进及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5年5月23日9:00-6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登陆湘潭高新区官网报名,每人收取报名费100元,考生参考后(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予以退还,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予退还。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为无效报名。
3.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谈(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提交资料并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在面谈(面试)前集中进行,缴费成功的考生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从报名网站打印的《2025年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两份,同时必须交验以下证件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③有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相应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附个人养老缴费明细);④英语CET-4或以上证书;⑤满足优先条件的其他证书。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此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谈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谈
面谈时间待定。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谈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面谈环节主要考察考生学识水平、综合素质、岗位的匹配度、求职意愿、专业特长、形象气质等。面谈成绩总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当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1:15时,不进行面谈,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对象:当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超过1:15时,面试对象为面谈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考生。当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1:15时,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工作责任感、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五)成绩排名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相同(入围体检末位分数并列)的,按主考官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为基数,按照人才引进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根据有关规定增加毛发测毒检测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高新集团公开人才引进办公室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人才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湘潭高新集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经湘潭高新集团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合同制管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湘潭高新集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享受集团公司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人才引进服务电话:
咨询电话:湘潭高新集团综合管理部0731-58551883
监督电话:湘潭高新集团纪检监察部0731-58551872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