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6人16个岗位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发端于1970年的湖南省铁路工程指挥部医院,原名为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1998年建成五省接边地区首个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23年2月成为湖南省级区域医疗中心,2023年4月由怀化市属医院整体划转为湖南医药学院直属附属医院。2022年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获评A级,排名全国第281位、湖南省第16位。近五年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优质护理服务表现突出医院、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等称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6个,招聘计划5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1)现场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第三住院楼五楼组织人事部505办公室(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144号);
(2)邮箱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编号+姓名+联系电话”)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hyyrsk@163.com,并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相关学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交专业方向证明(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4)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5)应聘医师岗位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对应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应聘护理岗位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在有效注册期内)。已通过考试获得医师资格且仍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但尚未注册的,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
(6)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医院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培合格且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直接考核。资格审查具体安排、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事项在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等材料。直接考核结果在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医药学院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5-2383729(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45-2380105(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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