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8人31个岗位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水平教练员、运动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具体见北京市体育局网站(https://tyj.beijing.gov.cn/)政务公开/职权信息/机构设置所属栏目。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北京市体育局所属7家事业单位,31个岗位,拟招聘58人,招聘岗位为教练员和运动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岗位条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重大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公布兴奋剂违规《禁止合作名单》中的人员;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兴奋剂违规处理结果公布》中仍在禁赛期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2.应届毕业生: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统招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要求。
3.报考年龄原则上要求为38周岁(含)以下(1986年11月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原则上采用现场报名形式。因外出训练、比赛等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通过线上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形式进行报名,并在考试环节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核,考试前未提交原件或原件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练员、运动员报名表》(表内信息须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或打印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本人签字”栏内须本人签字);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详实、清晰可见,因提交材料无法辨识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政务公开—招考招聘栏目)进行通知,准予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考生的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1.教练员岗
教练员岗采取综合考察方式,招聘单位从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教学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具体包含材料审核(执教业绩、运动成绩)和试代一堂训练课。综合考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运动员岗
运动员岗采取专项能力测试方式,招聘单位从身体素质、运动成绩、运动能力、专项技术水平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专项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官网公布考试成绩。应聘人员对公布的考试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考试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四)考察
到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不予聘用。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七)公示报批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聘用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在30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试用期考核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五、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报名材料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联系人:关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63032987。
(二)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联系人:苏老师、尤老师,联系电话:67230961。
(三)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3223391、83229455。
(四)北京市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联系人:史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61229018、61229019。
(五)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69627114。
(六)北京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1198407。
(七)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
联系人:谷老师,联系电话:61730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