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0人1个岗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0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包括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等,详见《2025年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勤劳肯干,热爱高校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保密意识强,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3.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2025年毕业或者2023年、2024年毕业未就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5.本科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招聘材料等发送至相应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
报名须提交材料:
1.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关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由二级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者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需咨询,请直接与二级用人单位联系。
(二)考核
考核一般包括初选、面试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素质、团队协作、专业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学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派遣聘用人员按照招聘方安排的时间和岗位到岗工作。薪酬待遇为博士研究生6500元/月,硕士研究生4500元/月,本科毕业生3500元/月,含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劳动合同无效。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予聘用。
六、联系人和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157893、0371-2282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