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信访辅助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信访辅助工作人员3人,工作地点是大庆市龙凤生态环境局,主要工作内容是:信访辅助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因工作涉及手动挡车辆驾驶,应聘者须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工作要求
1.熟练操作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自愿从事信访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加班、夜班等临时工作任务;
4.学习能力强,能够按照工作需要学习各类系统。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6日—2025年8月31日17:00
(三)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附件:大庆市龙凤生态环境局信访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2.将身份证、毕业证等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以上资料通过PDF格式放至一个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邮箱:dqlfsthjj@163.com,邮件名称按照以下格式填写“信访辅助岗位+姓名+电话”。
七、招聘方法
考核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用。在面试当天考生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材料如下:《附件:大庆市龙凤生态环境局信访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及在校或工作期间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八、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资应发为208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辅助人员无编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相关待遇。
3.聘用后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龙凤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公告和通知,凡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三)本次招聘考试结束后六个月内,若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四)本公告由大庆龙凤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624618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大庆市龙凤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