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聘用人员队伍,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及聘用制人员职数情况,决定开展2025年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1人(性别不限)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但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在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下载《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将《报名表》发送至mlsfy_zzb@163.com,(报名表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报名岗位)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8:30至2025年9月5日17:00。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9月8日9:00-11:30地点: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2楼圆桌会议室(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富梅路与兴梅街交叉口南20米)
4.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贴照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报名表下载同意报考证明下载
报名表下载
同意报考证明下载
(三)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将在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考生不可同时报考多个法院,仅可选择一个法院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如在招聘中任何环节发现多次报名者,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个人简历,应从高中起开始填写,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学习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等)以及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连续不能间断。
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
4.报名后,请考生实时关注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通知。
五、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1.时间地点。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专业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打字技能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测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一次;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由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需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纪检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应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递补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我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成绩,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考察人选按此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八、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聘用制人员工资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实行工资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二)社保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
聘用制人员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特别提示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00
联系电话:0452-65661780452-656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