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人才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坐落于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更多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单独设置的一级财务机构,是履行财务管理、监督与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财务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财务服务与保障(详见部门网站)。
二、招聘岗位及原则
派遣人才,是指与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派遣期内与我校建立用工关系,辅助从事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含量工作的编制外人员。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共发布岗位1个,为辅助会计核算科综合业务派遣人才岗位,岗位具体描述见附件1。
三、编制待遇
派遣人才实行劳务派遣,不纳入事业编制。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按照学校派遣人才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高校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安心高校财务工作;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财务管理相关知识扎实,能熟练应用财务和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5.具有财务管理或会计学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二)不得参加本次招聘的几类情形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如隐瞒参加被录用的,经查实后予以辞退。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登录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https://zp.nefu.edu.cn/),实名注册后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并上传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2,须按要求完善手写内容)、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大学及以上学习阶段,应届毕业生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验证报告)。
招聘系统将于2024年12月21日12:00开放,应聘者请于2025年1月4日12:00前登录招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申请。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在此期间,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善简历信息和佐证材料。资格审核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个人简历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或佐证材料上传不规范、不齐全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部分参考《申论》(60分),客观题部分参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分)。笔试内容分为基本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基本能力测试内容约占60%,专业能力测试内容约占40%。如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少于5人或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取消该岗位。
2.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00%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数量,笔试成绩及是否入围面试等信息将适时公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面试试题2~3道,满分100分,每人答题时间10~15分钟。面试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应急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评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时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核实后退回。
4.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一致,须进行加试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
拟录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须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自行联系有一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学校心理测试中心为拟录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察。
(五)审批与录用
符合条件人选提交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派遣公司为拟录用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及进校服务相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系统“须回避人员信息”中注明。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存在上述关系人员的视为作弊,则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二)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任一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四)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束后,将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东林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东北林业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s://cwcweb.nefu.edu.cn/)。
(五)本次招聘不实行递补。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须实名并提供书面材料。
(六)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一个月之内报到,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到,或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毕业的。
2.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
3.不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经证实不具备报名资格的。
5.经高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等证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6.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聘用的有关情形。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其他未尽事宜,由我单位和黑龙江绿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0496
公开招聘系统填报技术支持:17611733552
监督电话:0451-8219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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