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促进重点人群稳定就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岗位为烈士陵园协管员。工作地点为富裕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报名条件
富裕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理事等职务。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7)有交通运营执照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3日,仅工作时间接收报名材料
(二)报名地点:富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南侧综合股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三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2)所在社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
(3)填写完善的《富裕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
报名人员需关注富裕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与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招聘办法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三)岗前培训。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四)组织上岗。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考核。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每月1750元标准执行(含应缴纳各种保险的个人部分),同时为其缴纳五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
联系电话:富裕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452-313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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