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3个岗位
因企业发展需要,黄石市某国有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若干名,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实施,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名者应符合《某国有企业2025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规定的专业、学历等各项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团籍或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黄石市人才市场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7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本人近期一寸电子版登记照及填写的《招聘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hsrcsc2008@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咨询电话:0714-6286325。
3.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以及其他资料等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与报名同步进行,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相关资料组织资格审查工作,原件备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本次考试由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全日制统招“985”“211”院校本科生无需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复试。
1.初试。根据招考岗位分类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复试。参与初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考人数1:3进入复试,初试人数不足1:3的可全部进入面试,初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3日,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初试成绩仅作为考生入围复试资格之用,不计入最终成绩。
2.复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标准为70分(含),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复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20日,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考察
全面考察了解考生德才表现。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体检
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存在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三、录用及薪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本次招聘岗位试用期、薪资待遇等按招聘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信息在黄石市人才市场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2.本次公开招聘将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常用邮箱和手机号码,并确保畅通,因邮件、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4.在招聘各阶段,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及应聘岗位人选等情况,可减少录用名额或取消岗位招聘。
5.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为招聘企业所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