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为进一步保障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安全、学生管理,现就开展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
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热爱职教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与工作能力。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吸毒、酗酒、赌博、实施暴力等违法或者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4.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及其他可能危害青少年身心安全,不宜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
5.在以往招考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18:30
2.报名方式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奖励荣誉证书、工作表现证明等材料
(2)《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插入近期蓝底一寸免冠照并手写签名。报名材料如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报名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查询资格
报考者可于11月25日通过邮箱或电话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进入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
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传达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
2025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场地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使用普通话答题。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证书或证明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聘用待遇
正式录用后与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按月发放,并依法享受工会会员相应待遇。
六、监督
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者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者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
2.本《启事》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启事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渠道为“十师就业”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启事》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负责。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本《启事》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7794839678
监督电话:0906-7512108
工作时间:10:00-13:30;16:00—19:30
附件:1.《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11月18日
编辑:周健
审阅:许佳楠
监制: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