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3个岗位
按照《河子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药学院拟新增事业编制人员教师岗8名、实验岗1名。依据学校有关人才招聘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往届毕业生。
2.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实验岗: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
教师岗: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1日之后出生);
一事一议人员: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11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岗位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岗位类别 |
需求专业 |
其他要求 |
SD2026048 |
5 |
38周岁及以下 |
博士 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药学(含临床药学)、制药工程 |
本科须为药学相关专业;硕博期间从事药学类相关研究 |
SD2026049 |
3 |
38周岁及以下 |
博士 研究生 |
专任教师 |
中药学(含中药栽培)、中医学 |
本科须为药学、中药学、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硕博期间从事药学类相关研究 |
SD2026050 |
1 |
38周岁及以下 |
博士 研究生 |
实验岗 |
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中医学、化学 |
临床医学、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生物医药、化学类等相关专业 |
三、招聘方式
1.专任教师岗:
专任教师招聘采取试讲、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2.实验岗:
采取实操、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5年11月10日—11月19日)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石河子大学招聘系统(http://202.201.165.143/浏览器需使用谷歌、Edge、火狐、360极速、InternetExplorer8.0及以上),按照报名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学历信息、家庭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1)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招聘岗位中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应上传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所有考生须上传诚信承诺书。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2025年11月20日-11月21日)
药学院将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实操、试讲、面试
1.专任教师岗:专任教师招聘采取试讲、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预计在11月下旬组织试讲、面试。
2.实验岗:实验岗招聘采取实操、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预计在11月下旬组织实操、面试。
(四)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通过考核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环节,综合素质考核及格分为75分,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工作群通知。综合素质考核环节结束后,岗位空缺可递补一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对拟聘人员的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表现、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
(六)公示
石河子大学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shzu.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聘用。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最低8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6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993-2057005
邮箱:1443610418@qq.com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