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贵港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贵港市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是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贵港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贵港市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岗位职责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各岗位具体选调资格条件详见《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主要从事反腐倡廉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管理人员(须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5.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年限累计不少于5年,同时符合其他相关服务年限的规定要求;通过借调等形式不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不计入在编在岗工作经历时间;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档次;
7.一般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熟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具有纪检监察、计算机信息化、财会、审计、司法、执法工作经历者优先;
9.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5年11月19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或未满政策规定、培养协议约定和有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新聘用(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不确定档次的(不含因试用期不确定档次人员);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曾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8.交流后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不得交流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不适合进入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不办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贵港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贵港市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名参加选调的意见(加盖公章),携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表彰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个人近年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到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报名审核。
3.报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1616号(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7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4563201。
(二)资格审查
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资质、现实表现、奖励情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计划选调职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人数,并告知报名人员。无人报考的职位取消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笔试成绩由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短信的方式发布至考生个人,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结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1﹕3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业务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形象气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选调初步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选调初步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六)报预审
初步人选确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有关业务科室预审。
(七)实地考察
预审通过后,跟人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沟通协商相关事宜,派出干部考察组到单位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和范围主要为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考察工作实绩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干部基本信息。
(八)体检
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组织考察人选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九)跟班考察
征得人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安排人选跟班考察一个月,跟班结束后,人选不符合调动要求的,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十)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以及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参与监督。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信息,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
(三)岗位空缺情况处理。因参加选调人员中途放弃,审核、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或者终止相应岗位的选调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63201。
附件:
1.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贵港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贵港市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贵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END
▍内容来源:贵港宣传
▍编辑:陆锦婷
▍审核:甘益江
▍值班主任:曾钎祥
▍指导:广西日报驻贵港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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