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3人23个岗位
2025年长汀县公开招聘编外中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全县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编外中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编外中学教师93名,招聘的岗位、人数等具体信息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个别岗位将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适当增加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师德师风良好,服从组织分配;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书,可视同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3.招聘条件中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8月及以后出生,紧缺学科(报名人数未达招聘计划的学科)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及以后出生)。补充范围“长汀县”是指:长汀县户籍或生源。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8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长汀县教育局一号楼一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597-6808382。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2025年长汀县公开招聘中学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视同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的其他证明);
(5)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
(6)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名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书写委托内容)。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
县教育局根据本次招聘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列为考试对象。
1.考试形式:本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合格线设置。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为止。
(2)修正系数法。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超过25人的,采取分组面试的方式,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修正系数保留至小数点后8位。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为止。
2.考试内容:按照指定内容进行模拟片段教学,备课时间40分钟,片段教学时间12分钟,必须有板书设计(体育学科除外)。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增加技能测试。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长汀县中区小学(长汀县腾飞一路5号)。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在我县公民办中小学任教年限长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相关缺额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长汀县教育局考察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ting.gov.cn/)、“长汀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7天。
(六)聘用签约
同一学科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确定体检对象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并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11个月(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试用期1个月。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参照在我县参加“三支一扶”同类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核定(其中,工资待遇的70%为固定工资,30%为绩效奖),依法享受政策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
(二)福利待遇
乡镇工作补贴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用人单位为乡镇、乡村的)等参照我县中学编制内同类人员现行政策(标准)核定,课后服务等绩效按履职情况发放;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工会等福利待遇。
(三)其他
城区学校岗位不安排食宿;农村学校岗位原则上提供食宿,费用自理。
五、聘后管理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考核、教绩考评等方面参照编内教师管理。
3.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采取月绩效考核和业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分别按100%、80%、60%的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奖。经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差、不能胜任所任学科教学工作,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绩效奖,并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在继续教育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用人单位要加强聘用人员管理,不断提高聘用人员学历层次、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切实提高编外教师的整体素质。
5.聘用人员享有与编制内同类人员相同的法定假期。
6.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中途擅自离职。聘期内可参加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但报考前须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按规定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认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关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ting.gov.cn/)、“长汀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长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