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为福州古厝集团二级企业。公司下辖13家企业,资产总额182.92亿元。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主营“房地产开发、商管运营、建筑施工、贸易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先后建成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海峡汽车文化广场、福州国际健康驿站等省市重点项目,承接公建面积共计96万㎡,开发建设新榕·金城湾、新榕·金鼓郡等房地产项目,住宅面积共计317万㎡。2023年以来,公司持续积蓄发展动能,累计竞得新榕·江和阅、新榕·云行等9幅地块。目前,在建项目10个,总占地面积456亩,建筑面积107万㎡。
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忠实履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董事会(董事办公会)决议,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情况,具有强烈的市场竞争意识和较好的战略发展眼光。
3.具备较强的现代企业治理知识及运营管理实践经验,善于聚人才带队伍。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生产经营能力、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4.认同企业文化,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效益,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职业信用,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年龄至少能任满一个聘期(3年)及以上。
6.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7.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违反有关党纪、政纪、组织规定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影响使用的,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的;
(2)因个人原因造成曾任职企业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其他严重品行不端、弄虚作假、不守信用、不讲诚信行为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四、招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测评、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下午18: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依托福州人事人才网、智联招聘网等渠道发布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3.报名材料:
(1)填写《职业经理人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及个人电子版简历;
(2)提供身份证原件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4)提供岗位要求相应年限的社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工作证明、社保证明+岗位证明等);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能证明个人经验、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6)其他要求:报考者需将所有相关电子版附件(扫描件)统一压缩成一份文件,邮件标题及附件均命名为: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报考邮箱:fzxrcs@163.com。应聘人员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按照资格审核通过人选数量达到1:3比例后组织笔试开考。笔试合格人数超过3人的,则按照1:3的比例取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若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则递延笔试成绩下一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测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专业能力、管理能力等。
(四)测评
笔试通过的人选进行测评。测评内容包括disc和职业行为风险测评。
(五)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作为企业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管理能力及匹配适应度,包含专业能力、个性化管理能力等。考评总成绩不是是否聘任的唯一依据,要结合考察结果确定。
(六)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各占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得分顺序,由第三方人才机构统计完成后形成考试结论报告,由新榕公司以考评总成绩的前三名作为考察人选。
2.顺序考察(背景调查)
按考评总成绩前三名的顺序对考察人选逐一进行组织考察,若考评总成绩第一的人选组织考察结果不理想或者出现原则性问题,再选择第二、第三名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为通过第三方人才机构开展背景调查,对其学历、履历、任职资格、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核实。
(七)体检
考察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情况经新榕公司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此次招聘工作。
(九)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经新榕公司会议集体研究并报集团审批后决定聘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具体按照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应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十二)对选聘工作的监督
由新榕公司风控管理部对选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并由纪检室接受监督举报。
五、联系方式
电话:15******613(林老师),请在工作日9:00-18:00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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