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6人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报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同意,决定招聘16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的首日,学历和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为准)。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岗位要求,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等影响工作的健康问题,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属于本县编制内人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按照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3日(每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江县妇幼保健院第二综合大楼14楼组织人事科。
3.报名材料:①下载并如实填写《南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④专业相关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及个人简历1份;⑥本人签字捺印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鲜章),并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始终,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考核
1.招聘方式
(1)考核招聘。报考医生岗位的实行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招聘以面试答辩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考核内容以国家执业和职称资格考试用书等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并适当扩展延伸,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2)考试招聘。报考护士、技师、工程师岗位的实行考试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名人数3:1进行调减。
①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考核时间、地点
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医院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医院招聘群动态)
3.录取方式
(1)参加考核招聘的,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应聘人员,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考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成绩相同的,由我院再次组织复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参加考试招聘的,实行逐轮淘汰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考核,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环节考核人员。入围面试环节者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成绩相同的,由我院再次组织复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由我院预防保健科组织人员进行体检,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我省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缺额按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四)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综合考察采取政治审查方式进行。由考察人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其在所辖区域内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并出具审查结论。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政审或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不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待核实后确定。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单位分管职能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试岗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0827-8226879,南江县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0827-3129576,县妇幼保健院纪检组电话0827-8621607。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属于合同制人员(编外)。
2.此次招聘由南江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684089,1809044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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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江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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