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卫生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试岗、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能够胜任节假日值班和夜班工作。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岗位及条件
1.岗位:护士
2.名额:1名
3.学历:本科及以上
4.年龄:35周岁以下
5.专业:护理学
6.其他: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公开报名:有意者可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时间:2025年8月6日至8月8日
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卫生院(翠屏区菜坝镇东馆街6号)院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9160053770。
2.资格审查:由院办公室会同护理科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技能考核,各占50分,总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需在公立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卫生院院务公开栏公示3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宜宾市翠屏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
此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卫生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