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3家公立医院开展2025年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思想政治素养、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2025年校园招聘(合肥站)计划招录30人,其中淮北市人民医院25人;淮北市中医医院2人;淮北市妇幼保健院3人。(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此次校园招聘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6.按照国家卫健委等四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其他条件及要求
2025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资质(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等)。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及面试方式择优选拔,主要考察报考者业务知识、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经面试合格者,当场签订拟聘用合同。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25年3月22日上午9:00至11:30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体育场现场报名(2025年毕业的应聘人员提供前三学年(研究生提供前两学年)各科目考试成绩(纸质版),其他应聘人员提供岗位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现场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22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要求:面试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研究生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应不低于2:1,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本科生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应不低于3:1,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同岗位按照岗位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签订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现场与其签订《拟聘协议书》,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用人单位网公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次招聘政策及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网、用人单位网查询、查阅。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5045(淮北市人民医院)
0561-3198002(淮北市中医医院)
0561-3116843(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19611(淮北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人才工作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1-3119593(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十、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为纳入用人员额管理的社会化用人,根据安徽省编办等5部门《创新编制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皖编办〔2017〕59号)、淮北市编办等5部门《淮北市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办法(暂行)》(淮编办〔2018〕43号)等文件精神,此次校园招聘人员中,凡符合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条件的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纳入周转池事业编制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2025年校园招聘(合肥站)岗位计划表.xlsx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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