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5名,具体条件详见《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根据《中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附件2),有关报名条件及相关待遇欢迎来电来函咨询。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七)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报考岗位出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二章所列“岗位回避”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
2.报名邮箱:aqyz_rsc@163.com。请将报名材料以“学历-姓名”格式命名(如“博士-李华”),通过邮件形式发送。
3.报名材料:凡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我单位的,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准备以下3项报名材料:
(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
(2)个人简历1份(需含从大学开始且时间不间断的详细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3)支撑材料PDF版扫描件,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及聘任证书、个人代表性学术成果、重要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收到应聘人员投递的报名材料后,校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1.资格审查的地点: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217室组织人事处;
2.资格审查材料:各类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返还)和复印件如下:
(1)应聘人员的一般信息资料:《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双面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简历(从大学开始,时间不间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任职证书复印件等。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人员学术水平和成果信息资料: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著目录及学术论文目录(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学术论文目录包括学术论文检索号、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年卷〈期〉等);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及复印件;完成的和在研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经费总额、研究意义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地位等。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专业测试通知书中注明。考核时间及人员原则上尽量集中,分批进行。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根据专业与课程方向自选题目,时间为15分钟;综合答辩采用PPT汇报和问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考生PPT汇报内容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研究方向及学术成果情况、掌握技能情况、获奖情况等方面。考生PPT汇报期间不得透漏本人姓名、家庭情况或导师信息等身份标识信息。
(四)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试讲占比50%,综合答辩占比50%。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我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等官方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安庆市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合同证明书,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录用人员档案须转到我校,待档案到校后起(补)薪。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统一领导下,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6-5306555(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
(二)应聘者须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报名材料,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老师,高老师
电话:0556-5306877,15655619097,0556-5306760。
邮箱:aqyz_rsc@163.com。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龙山镇集贤北路1588号。邮编:2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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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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