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药械招采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本次共招聘编外药械招采工作人员1名,从事对医疗机构采购数据分析、价格监测工作,按时上报常规药品价格监测月报表和报告;从事集采工作的考核和结余留用考核;从事集采报量相关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刑事、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医学、药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医疗卫生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建议女性。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或不适宜担任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6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药械招采岗位报名表》,同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及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格式,名称备注本人姓名)于2024年12月6日18点前发送至邮箱pzhzhybkfpt@163.com,逾期不再补报。如需咨询请拨打:0812-5555140,联系人:徐老师(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三)资格审查、面试:报名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重新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聘用单位将通知本人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资待遇及工作地
1.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单位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2.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3.工作地点: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东区竹湖园劳动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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