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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富县公开招聘文物专职讲解员公告

2026年富县公开招聘文物专职讲解员公告

招聘4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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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 09:00-2026/9/3 17:00

为进一步充分挖掘文物资源的潜力,讲好富县故事,推进县域旅游产业兴起与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物专职讲解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富县文物保护中心招聘文物专职讲解员4名。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我县博物馆基本陈列、主题展览、临时展览的讲解和县域内主要文物景点的讲解、观众咨询和社会教育活动策划、组织、实施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讲解任务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范围与福利待遇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讲解事业;

3.身体健康,无纹身,品学兼优,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范围

1.富县生源或富县户籍(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完成落户),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8月24日至2008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2.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亲和力,形象气质较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普通话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福利待遇

1.岗位性质:富县文物保护中心公开招聘文物专职讲解员属县政府出资购买的服务岗位,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纳入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管理。

2.试用期:本次招聘文物专职讲解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工资标准的80%发放(2800元/月)。试用期满经县文物保护中心考核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存档备案。

3.正式聘用待遇: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文物专职讲解员的福利待遇为月工资3500元/月,享受降温取暖费用,由县文物保护中心负责发放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组织开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xi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1日09:00至2026年9月3日17:00截止。

2.报名地点: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富县茶坊正街162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现场进行身高测量,审核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包括仪容仪表、普通话、应变能力、才艺展示四个方面。

(3)形式:才艺展示由应聘者自行确定(限歌曲、舞蹈两项),普通话和应变能力测试采取朗读和回答问题。

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环节。若不足1:5比例,则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延安、富县历史文化知识等,满分200分。

(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综合得分

(1)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采取面试、笔试成绩权重计算法。

(2)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2)×6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综合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空缺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主要优缺点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结合体检、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资格。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组织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

联系电话:0911-322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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