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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考核招聘2026届农村订单定向硕士医学毕业生的公告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考核招聘2026届农村订单定向硕士医学毕业生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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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8 09:00-2026/9/8 17:00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3〕170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202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5〕14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签约定向服务蓬溪县的2026届农村订单定向硕士医学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签约服务我县的2026届农村订单定向硕士医学毕业生1名,具体岗位见《蓬溪县考核招聘2026届农村订单定向硕士医学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学籍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处于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持填写好的《蓬溪县2026届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硕士医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及就业协议、遂宁市蓬溪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参加医学研究生学习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等材料,在以下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为:2026年9月8日9:00-11:30,14:30-17:00,蓬溪县卫生健康局409办公室(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资料不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审查由蓬溪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在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蓬溪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中共蓬溪县委编办、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考核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

(三)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如国家和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由蓬溪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蓬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蓬溪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蓬溪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人选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蓬溪县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蓬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聘用文件。蓬溪县卫生健康局凭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本次考核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硕士医学毕业生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为6周年,以入编之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蓬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电话:0825-5391039。

纪律监督电话:0825-539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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