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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0人)

2026年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0人)

招聘3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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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31 09:00-2026/9/4 17:00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人数

30名,限男性。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


四、招聘岗位

反恐特警大队和派出所等警务辅助岗位,需适应军事化封闭管理和24小时值班备勤。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高170CM以上,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相当于小数视力表0.6);

6.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公斤)÷身高(米)的平方)在18-25之间。其他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的对象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聘条件等信息,提前如实填写《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主楼九楼911办公室(地址:潆华中路1段1号)

3.报名资料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信息表》、本人1寸彩色白底免冠近期证件照3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系南充范围内在职辅警的)。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和聘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面试

1.内容:

(1)笔试:测试应试人员基础性文化知识。

(2)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测试应试人员表达、应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成绩:笔试、面试分数各占总成绩50%。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入考场,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三)体能测试

测评内容:10×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共3个项目。测评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检和心理测评

1.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伤疤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

2.心理测评由医院进行专业评估,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个环节。

3.体检和心理测评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以上招聘程序拟录用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按照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交纳;工作期间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817-2222355


九、其他事项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体检、心理测试等任一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由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制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0817-2187902;

咨询时段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公告由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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