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公开招聘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隆昌公开招聘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公考面试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自主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纸质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在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应证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自主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民医院需登录其医院官方网站按招聘栏目要求报名(网址:https://www.lcsrmyy.cn:8088/zhaopin/index.html);报考其他医院招聘岗位的考生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的PDF版发至报考单位邮箱。

▲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9:00-2026年5月6日18:00。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资格审查地点于2026年5月8日18:00前在隆昌市人民政府官网和招聘单位公众号公布。

(二)现场审查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1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应在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应证书,往届毕业生未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自主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均可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发放准考证并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

(二)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名,依次从高到低录取确定拟体检对象。

(三)公布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隆昌市人民政府官网和招聘单位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隆昌市人民政府官网和招聘单位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报名之日起,取消其1年内参加医共体总医院成员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医院相关规定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纪律和监督

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监督管理中心:0832-3996070

有关说明

1.本次自主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隆昌市人民政府官网和招聘单位公众号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医共体总医院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0832-3900552

市人民医院:0832-3961327

市中医医院:0832-3927007

市第二人民医院:0832-3951596



职位表.xls


四川粉笔
四川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