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主页(http://www.byau.edu.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43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需求计划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三)应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
(四)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五)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5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2008年9月15日(含)至1995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岗位一线工作。
(七)应聘人员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八)应聘人员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的应聘人员,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7年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9:00至2026年10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需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大小不超过30M),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相应单位邮箱或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岗位序号+姓名+学历+本人毕业学校+本人所学专业(代码),例如:"农学院+1+李某某+博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作物遗传育种(090102)",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为准,代码请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9月14日(含)。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进行确认,未按时完成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学校将于2026年9月15日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硕士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填写的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1.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
2.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需相关部门盖章)。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验证报告;2027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所在院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6)已取得专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SCI检索论文,需提供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数据的检索报告;EI、SSCI检索论文亦需提供检索报告。
(7)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博士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考试方式;硕士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试讲、专业问答、专题学术报告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博士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硕士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方可予以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拟聘用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核、复审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落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度。无工作经历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五、人才引进待遇
对来校工作并与学校签订5至10年协议的博士研究生,执行引进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待遇》。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六、纪律要求
纪委办公室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徇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原则上,2027届毕业生应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年毕业生应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9-6819086
电子邮箱:ndrsk@163.com
网址:http://www.byau.edu.cn/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编:163319
监督电话:0459-6819050(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委办公室)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