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滨州市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时限要求: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在2026年9月30日以前取得。
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6年6月22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未明确时限的应聘资格条件,均应于2026年6月22日以前取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和人员性质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滨州市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招聘岗位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人员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委编办、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进行管理。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附件2)。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9:00—6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6月22日11:00—6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进入滨州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bzjsxy.cn)招聘报名入口,按要求注册登录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有关报名资料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2026年6月26日16:00后,尚未资格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报名,报名后及时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6月22日11:00—6月27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6月22日11:00—6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40元/人。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程序见附件2。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缴费截止后,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核减计划情况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公告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报考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6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于2026年7月6日9:00至7月11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滨州市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滨州市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提交。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相关事项见学院网站公告。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滨州市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能力、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学院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考试成绩在滨州市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先按1:1比例进行体检考察。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学院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相关事项见学院网站公告。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滨州市技师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滨州市技师学院现有滨州、博兴两个校区,本次新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博兴校区。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由滨州市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技师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43-3218915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0543-3218918
附件:1.滨州市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滨州市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
3.滨州市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
4.同意应聘证明(供参考)
滨州市技师学院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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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滨州市技师学院
编辑:佳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