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局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陕西-西安市-国企-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局属企业

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局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局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6人4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7 08:00-2026/8/11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8/20 08:00-2026/8/23 20:00
笔试时间
2026/8/23 -2026/8/23



为持续夯实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所属企业人才发展根基,依据《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局属林业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陕森发〔2023〕209号)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为局属各林业局一线林场和森工调查规划公司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生态建设事业;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8日至2008年8月7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8日至2008年8月7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8月8日至2008年8月7日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具体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限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微信公众号“世纪招聘”“陕西世纪人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入口,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要求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8:00至8月11日17:00(逾期不可注册登录)。应聘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另需在附件处上传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简历、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应聘人员提交确定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扫描件,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或照片模糊、变形等个人原因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未按资格条件报考的将取消资格。

(三)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26年8月7日8:00至8月13日18:00。

2.资格初审结束后,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但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资格初审结束后,笔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通过微信公众号“世纪招聘”予以公布,同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

6.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若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8月20日8:00至23日8:00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且内容完整)。《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笔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形式。

2.笔试时间:2026年8月23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2026年8月下旬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微信公众号“世纪招聘”将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微信公众号“世纪招聘”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应聘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载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岗位要求的职称及专业证书原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人持原件提交审验同时上交复印件,审核合格后,由资格复审单位在准考证上签署“审核合格”并盖章。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微信公众号“世纪招聘”公布。面试通知将以短信、电话形式告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聘者应按照通知的面试时间和地点,携带所需的个人资料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世纪招聘”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八)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优先条件和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世纪招聘”予以公告。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九)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人员的意见,报省林业局备案后,由各招聘单位发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


三、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招聘工作的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存在亲属关系、构成回避情形的,须在报名阶段主动报备。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不接收通过邮件、电话、面呈等方式投递的简历。请应聘人员不要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二)本次招聘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请应聘者根据报名系统要求仔细填写信息,上传相应资料,应聘岗位一经审核不得更改。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作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每一环节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应聘者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保证金等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认真甄别网站或其他方式发布的招聘公告,谨防上当受骗。

工作电话:029-85376969029-8525306219829891009

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7:00(工作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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