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第6批次)-四川-成都市-简阳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第6批次)

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第6批次)

招聘20人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1/3 -2026/11/11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按照“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

公益性岗位是指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全日制岗位。本次计划招聘2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无法市场化实现就业的求职者。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条件为: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6.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7.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

8.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2.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3.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4.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灵活就业社保等相关补贴且补贴期满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人员选用及服务期限

(一)人员选用:有公益性岗位安置需求的人员,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附件2)向用人单位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岗位申请,经用人单位应聘、考核,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人员即可安置上岗。

(二)服务期限:本次安置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如政策有新的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终止或解除用工协议,并及时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1.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期满;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通过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其他途径实现就业;

4.用人单位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5.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四、薪资待遇

由用人单位确定,但月薪资(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得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


五、报名方式及期限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根据意向岗位定向投递申请表至用人单位,每人仅可申请一个岗位,否则所有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范围和条件,并对所提交和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招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

岗位求职咨询:请联系各用人单位(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就业促进科028-27221358(仅公示期有效)。

附件:

1.2026年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第6批次);

2.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职位表.xls
海南粉笔微信公众号
海南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