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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下半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下半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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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6 -2026/11/10 18:00

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位于广西梧州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所驻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工作,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负责所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它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

(二)学历学位及专业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环境监测、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

(三)年龄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6日至200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岗位要求

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操作,持有C1及以上驾照及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公开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程序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和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要求: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报名表后附上身份证、学历证明(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所有报名材料按照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他材料的顺序扫描成同一PDF文件发送至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邮箱(wzhbzh@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名字)应聘资料”。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发现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审查结果及考试安排,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能、综合素养以及岗位匹配度。

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在考试当天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确认,并凭身份证参加考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人员到市级以上具备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和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达梧州市菊湖路8号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接送达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举报联系电话:0774-3830426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若无任何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拟聘人员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聘用合同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首期合同期限为1年(含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现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在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中,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将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联系方式:龙女士0774-3830426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梧州市长洲区菊湖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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