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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校园专场)公告

岑溪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校园专场)公告

招聘123人78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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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6/10/28 -2026/11/6 11:00,现场报名时间:2026/11/7 11:00前
笔试时间
2026/11/7
面试时间
2026/11/7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6/11/7

为保障我市卫健系统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充实卫健专业力量,提升医疗服务质效,保障2026年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人才供给,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由线上、现场报名相结合,最终以广西区内2027届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现场确认为准。

(一)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线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11:00截止;现场报名在各双选会现场同步进行,现场报名可至2026年11月7日11:00前。线上报名请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2026年10月31日:桂林医科大学;

2.2026年11月3日:广西科技大学;

3.2026年11月5日:右江民族医学院;

4.2026年11月6日:广西中医药大学;

5.2026年11月7日:广西医科大学(当日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上午11:00)。

(三)笔试:2026年11月7日,广西医科大学,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四)面试:2026年11月7日,广西医科大学,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招聘与使用相分离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向基层、一线、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五)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原则。


三、招聘对象

(一)2025—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2025—202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6年岑溪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校园专场)》(附件)。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以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员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2025年、2026年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2027年毕业生需在2027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需在2027年9月30日前提交规培证至用人单位,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

(五)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六、招聘程序

编外人员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核与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报现场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七、考试方式

考试应当突出专业能力和岗位适配度,根据岗位特点可以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同一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应当一致。

原则上,招聘大学本科、初级职称及以下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招聘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生、急需紧缺技术岗位人员,可以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八、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资格审查均在双选会现场开展。应聘人员报名后,需到对应双选会现场,向招聘单位或其所属医共体牵头医院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由岑溪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审查组现场审核并当场反馈结果,审核通过的当场发放笔试通知书或面试通知书。


九、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以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不设笔试合格线。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获批准后开考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十、面试

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可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拟考核人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十一、成绩计算与人选确定

(一)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5:5权重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核人选确定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十二、签约

由招聘单位与入围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不得毁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需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双方在三方协议书上共同约定)给权利受损方。

放弃签约资格(含放弃递补签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有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如签约现场有考生放弃签约资格,其岗位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签约。签约环节结束后,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均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

(二)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

十四、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应当通过岑溪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予以公示,同时通过岑溪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岑溪市人民医院、岑溪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五、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笔试成绩作废,同时取消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岑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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