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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宁市青秀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6年南宁市青秀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招聘99人26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2 08:30-2026/10/16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22 08:30-2026/10/24 09:30
笔试时间
2026/10/24 09:00-2026/10/24 11:00
成绩公布
2026/10/25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充实社区一线人员,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结合当前城区缺员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秀区计划统一公开招聘一批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共99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人(其中面向退役士官士兵定向招聘12人)、面向青秀区在岗编外人员定向招聘3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报名的专业、学历相统一。学科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2026年版)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制定或确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中共党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6年10月12日(如18-38周岁,为1987年10月13日至2008年10月12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青秀区在岗编外人员岗位的,须为与青秀区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城区财政保障待遇且当前在岗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党建工作指导员、行政辅助人员等,不含购买服务和劳务外包人员。

须在青秀区工作满2年,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2.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9.按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面试人选名单和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http://www.qingxiu.gov.cn)。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可查看附件1查询招聘岗位信息。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8:30至10月16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qxqsg.examtec.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当年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公告及岗位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虚假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可能出现拥堵占线,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予以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0月12日8:30至10月17日17:00。

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7: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本次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根据通知信息提示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已报名成功人员可以进行网上改报。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0月18日8:30至17:00。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已成功报名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10月22日8:30至10月24日09:30。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1.形式与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基层党建、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分值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10月2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有缺考、零分或违纪违规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公布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实施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6.面试成绩计算。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面试成绩高的;(2)中共党员;(3)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4)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5)有社区工作经历的;(6)学历高的。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另行加试。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交至招聘办,如无法提供、出现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从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办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到岗后离职等招聘岗位缺员情形的,可在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按招聘流程递补。


七、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市青秀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青组通〔2022〕40号)和《南宁市青秀区建立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的工作方案》(南青办发〔2020〕7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0771-3925092、0771-571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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