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防城港市本级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前身为2007年4月成立的防城港市港工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重组成立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港发集团)。市港发集团围绕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主要承担临港工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等任务,公司积极构建“3+3”产业体系,推动现代临港产业、现代海洋渔业、精深加工与现代物流业等三大核心业务持续巩固健康发展,不断发展壮大绿色新能源业、跨境电商业、医学研发等三个培育业务,支撑本公司未来长远发展。截至2025年底,市港发集团总资产228.38亿元,净资产90.58亿元,土地及海域资产总面积约1.75万亩。旗下共有子公司23家(其中全资子公司11家、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子公司8家,代管子公司1家)。现有干部职工300余人(含子公司)。
市港发集团自重组成立以来,立足“服务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服务现代化临港工业、服务乡村振兴和民生工程”的发展定位,整合利用防城港区位优势和“海边山”自然禀赋优势以及自身经营优势,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先后承建70多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110亿元,正在投资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开发试验区三大核心园区之一医学研发产业园、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和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翠竹产业园等项目,为推动防城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港发集团聚焦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的发展定位,锚定“四个努力方向”,紧扣“12345”战略目标,秉持“让临港工业更强、让城市活力更足、让人民生活更好”的企业使命,坚持以医学研发产业园、企沙渔港经济区为主阵地,不断开拓创新,全面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培育壮大核心产业,努力实现国内一流的港产城综合运营商的战略目标。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填写完成的附件《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会同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职称证书等材料,形成压缩包,发送至集团人力资源部邮箱:gfhrz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一人限报一岗)。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所收到的简历和《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等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审查应聘者的身份、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信息,对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分为初试和面试复试。经过初步筛选、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初试,根据面试初试的评分情况,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如初试无满足岗位录用标准人选,则取消该岗位复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应聘动机、专业能力、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团队合作意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筹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实行择优录用,进入面试环节仅为考核流程推进,不构成录用承诺。公司将综合考评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岗位适配度,如所有面试人员均未达到岗位任职要求、不满足岗位录用标准,公司可不予录用。
(四)体检
通知面试复试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承担,未按时参与体检或体检中发现身体条件不适合本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组织实施,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综合素质、从业表现、有无犯罪记录等进行全面了解。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没有发现影响聘用的情况,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试用期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薪酬福利
一经聘用,将按照用人单位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三)招聘计划提及的年龄,35周岁以下核准的计算时间为199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核准的计算时间为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核准的计算时间为1986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四)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整个招聘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招聘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0770-28238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