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新疆-乌鲁木齐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

2026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26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2人

报名时间
2026/7/27 10:30-2026/8/2 18:30
缴费时间
2026/7/27 10:30-2026/8/3 18:30
准考证打印
2026/8/5 10:30-2026/8/8 10:00
笔试时间
2026/8/8 -2026/8/8
成绩公布
2026/8/11 -2026/8/11 18:30

为充实我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2人(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具体详见《2026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聘的岗位;在疆服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可视同为自治区户籍。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考报名首日。

9.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到报名首日):

(1)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

(6)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7)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9)有国外留学经历的,曾有海外国籍的。

(10)由于各种原因,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1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与庭审相关的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6.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培训及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6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https://www.xjrc365.com)、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网址:https://wlmqrs.cn)人事考试专栏和“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二)报名缴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网址:https://wlmqrs.cn)人事考试专栏报名和缴费。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表》,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网签报考诚信承诺书。因报考人员身份证过期、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系统于2026年8月2日18:30自动截止。

3.报名缴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选定报考岗位后,按95元/人标准缴纳报名和综合能力测试费用,其中:报名费15元/人,综合能力测试费每科40元/人。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三)综合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

2.测试方式:采取线下机考(电子化)的方式进行,由考生在同一时间、地点,同一台计算机上连续依次进行。考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

3.测试科目:分为笔试和技能测试两科。笔试以测试考生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为主;技能测试以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为主。笔试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共计200分。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比例得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50%),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部门: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要求:采取在线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审查对象在资格审查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全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上材料均提供PDF版),资格审查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对资格审查对象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按40元/人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于面试当天现场缴纳。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比例计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综合能力测试按比例计算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3.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有异常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6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政审表》(附件3),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审查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核查,确属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异议或经核查反应问题不实的,公示期满后确定招聘人选。

(十)培训及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适时组织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保密规定及相关技能等。培训合格后,拟聘用人员有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2026年7月27日10:30--8月2日18:30。

网上缴费:2026年7月27日10:30--8月3日18:30。

(二)综合能力测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8月5日10:30--8月8日10: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考生自查保证《准考证》字迹、照片清晰,内容完整)。

测试时间:2026年8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测试成绩公布:2026年8月11日(周二)18:30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网址:https://wlmqrs.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和按比例计算成绩排名结果。

(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

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网址:https://wlmqrs.cn)人事考试专栏的公告为准。

(四)公示

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结束后,在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https://www.xjrc365.com),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错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任意一个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电话

1.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4687807(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991-4638184(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3.监督电话:0991-4687727(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岗位表》。


六、其它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执行,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6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2026年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政审表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4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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