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直属国有企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告-新疆-喀什地区-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

喀什地区直属国有企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告

喀什地区直属国有企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告

招聘10人1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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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30 10:00-2026/11/20 18:00

为进一步提升喀什地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化水平,强化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健全合规管理体系,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夯实国企高质量发展基础,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依据《喀什地区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喀什地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方案(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喀什地区直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引进喀什地区国有企业重点产业急需紧缺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企业概况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喀什地区直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等管理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学历、年龄、工作年限、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及企业基本信息、主营业务、发展规划、行业地位等情况,详见附件《附件:2026年喀什地区直属国有企业拟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30日10:00至2026年11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登录报名系统:https://ces.kstalent.cn/front/sync/index?pid=765550394981194257,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附学信网验证报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任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获奖证书、审计报告等);

2.政治素质证明材料(如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3.近期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4.手写签名版个人承诺书。

(四)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所上传的全部资料,须确保真实有效、来源合法,且相关信息可追溯、可核查,严禁提交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材料,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主查看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任一环节查实条件不符、材料造假,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入职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能力测评

(一)面谈环节

1.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谈环节。面谈采取线上形式,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履历、工作业绩,对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国资国企的了解程度,以及对拟任岗位的认知水平与岗位适配度;

2.面谈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谈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并对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面试环节

1.根据面谈结果,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各岗位面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1:3,未达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岗位或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环节通过线下形式进行,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巡考,留存资料备查,确保公平公正;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结果公示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员按岗位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应聘人员自理。对结果有异议在2个工作日申请复检,仅限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近5年工作成果、履职情况、查询个人征信、失信记录、无犯罪记录等。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公示

1.拟聘人选名单在喀什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举报或反映问题,实名举报需提供具体证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企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契约化管理,明确聘期、岗位职责、薪酬待遇、考核机制、违约责任等;

2.高级管理人员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评定称职的正式聘任(聘任期限含试用期),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3.办理入职手续:组织入职培训(含国企政策、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岗位技能等),完成岗位交接,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4.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转正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1.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业绩挂钩;

2.薪酬标准参照喀什地区国企同类岗位市场化薪酬水平,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岗位职责、个人任职能力等因素确定,报地区国资委备案后执行;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带薪年假、节日福利、体检、培训等福利,符合条件的人员经认定后可享受喀什地区人才引进政策,引进期间地区政策如有调整,按最新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八、纪律要求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纳入招聘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喀什地区国企招聘。


九、其他说明

1.招聘全流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违规工作人员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2.公告、岗位表、面试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公示等均在喀什人才集团公众号发布。所有时间、地点调整以线上通知为准,不单独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要求时限内作出明确回复或经过多次联系出现电话无法接通等状况,视为自愿放弃;

3.喀什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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