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乌昌石城市群率先发展的核心区域——美丽的昌吉市,学校的前身是创立于1959年9月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12月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区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375人,其中专任教师1048人,具有高级职称326人。聘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自治区天山领军人才等8人;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自治区天山英才、天山青年、天山雪松、天山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育工作者等27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55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73人、本科生25877人、专科生1300人。校区占地面积2984亩。
学校设有15个二级教学单位,共有67个本科专业,覆盖工学、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于2013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交通运输、教育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有小学教育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与动力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等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思想道德与法治、民航概论、光学、微观经济学、教育学等23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已形成了专业结构合理,理工科引领、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获教育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基地。现有新疆低阶煤高值化绿色利用重点实验室、新疆低空空域智能管控及安全保障技术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及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文科基地;有自治区通用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物理与新能源材料融合创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教学示范中心;共建天山实验室、新疆能源化工实验室、山东大学新疆研究院、准东厦大研究院等。近年来,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三等奖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24项、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2项、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创新奖一等奖1项。
山东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对口支援昌吉学院。学校积极与疆内外高校、企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交流与合作,与吉林大学、兰州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东莞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等高校建立了长期对口协作关系;与昌吉市人民政府共建附属中学、附属小学;与华电、中电建、特变电工、汇川技术、华晟经世、宜化化工等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协同创新“订单班”培养等;现有5G+信息产业学院、硅基材料产业学院、新能源产业学院3个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建校以来,学校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10万余名毕业生,为国家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引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优秀博士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3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高端人才年龄视实际岗位而定。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昌吉学院2026年博士专任教师引进计划一览表》(附件1),学科目录可参考附件3和附件4。
三、引才对象
(一)高端人才与优秀团队
国家级、省部级杰出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带领青年学者推动相关领域发展;或与上述水平相当的学者。
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团队不少于3人,博士不低于团队总人数的80%,团队研究方向需契合学校学科发展需求,相关研究能够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二)优秀博士
优秀博士分为杰出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优秀博士(一层次)、优秀博士(二层次)、优秀博士(三层次)。要求优秀博士学术基础扎实,拥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具备未来持续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贡献学科发展的潜力;可深度参与团队的教学科研项目及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具备核心课程独立讲授能力。
四、引才待遇
1.薪酬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博士专项津贴、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提供丰厚的安家费。高端人才与优秀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2.科研经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同时支持引进人才申报立项各类国家、自治区及昌吉州人才项目;在入职后四年内,如立项国家级纵向项目,学校将提供配套激励。
3.子女入学:昌吉学院设有附属中小学,学校可妥善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问题。
4.住房保障: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位于市中心的过渡性住房一套,3年租期内免收租金。
5.其他支持:
(1)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可依据自身科研能力与职业规划,灵活选择多元化的考核任务,并享受相应激励政策。
(2)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合作、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遴选、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考察、体检与心理测评、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昌吉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2),须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发表论文、课题项目等情况,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cjxyrsc@126.com。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应聘者应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若发现材料造假,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学院进行考核。
(三)考核与考察
学校组织专家面谈和试讲,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考核者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将对其思想表现、能力素养与道德品质进行全面审查。
(四)体检与心理测评
对考核合格者,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并申请复查,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心理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经审核通过的人员将在昌吉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昌吉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若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不予聘用;若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昌吉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昌吉学院。若未按要求转递,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各学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欢迎咨询。
序号 |
学院 |
负责老师 |
联系方式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孔老师 |
0994-2261283 18899037866 1379321948@qq.com |
2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陈老师 |
18997807957 404209123@qq.com |
3 |
外国语学院 |
祁老师 |
0994-2354114 13899645841 1092265365@qq.com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王老师 |
0994-2336273 15001686508 64319708@qq.com |
5 |
教育科学学院 |
陈老师 |
13565339473 36441915@qq.com |
6 |
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 |
张老师 |
0994-2354094 13565627771 59708438@qq.com |
7 |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
杨老师 |
0994-2354134 13319942311 yycjxy@163.com |
8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李老师 |
15001696028 2448942955@qq.com |
9 |
能源与控制工程学院 |
苗老师 |
18699403409 346144537@qq.com |
10 |
信息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18167771895 764355318@qq.com |
11 |
航空学院 |
刘老师 |
13999566759 47140486@qq.com |
12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左老师 |
13394960382 67874532@qq.com |
13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陈老师 |
0994-2354054 13579936604 1875264961@qq.com |
14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罗老师 |
0994-2354409 15026170818 42602875@qq.com |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昌吉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联系电话:0994-2323509;
邮政编码:83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