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6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要求
根据学院“41322学科发展规划”的整体布局,我院本年度教学科研岗教师招聘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方向 |
具体要求 |
1 |
民商法学 |
博士研究生,民商法学方向博士(高级职称优先),教学能力较突出,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讲授《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商法学》《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课程的优先。 |
2 |
刑法学 |
博士研究生,高级以上职称(原则上要求正高),教学能力较突出,在学术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并有持续发展潜力,引进后能成为学科骨干。 |
3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以上职称(原则上要求正高),教学能力较突出,在学术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并有持续发展潜力,引进后能成为学科骨干。 |
4 |
交叉法学 |
博士研究生,高级以上职称(原则上要求正高),教学能力较突出,在学术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并有持续发展潜力,引进后能成为学科骨干。重点招聘人权法、数字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三个交叉方向。 |
5 |
诉讼法学 |
博士研究生,诉讼法方向博士,教学能力较突出,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讲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证据法》《仲裁法》等课程。 |
6 |
国际法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职称,教学能力较突出,在学术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并有持续发展潜力,引进后能成为该方向的重点骨干。 |
特别说明:根据学校招聘要求,应届博士生所应聘的“全职特聘讲师岗”或“强基全职特聘岗”招录条件中均有科研业绩基础要求,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聘公告第二部分“岗位介绍”。同时,为更好发掘人才,在学院资格审查和面试环节中,我院执行“导师一作的论文视为学生一作”“D类期刊发文中有一篇可用在CSSCI来源扩展版刊物上的发文折抵”这一破格政策。
未达标者欢迎应聘法学相关学科的博士后岗位,具体参见《广州大学法学院2026年博士后招聘公告》(官网及公众号均已发布),出站时若能达到相关招聘要求且为本院学科发展需要,将优先录用。
(二)岗位设置
序号 |
岗位 |
具体类别 |
1 |
百人计划岗 |
包括领军人才、突出学科带头人和青年杰出人才三个类别 |
2 |
全职特聘岗 |
包括特聘副教授和特聘讲师两个类别 |
3 |
强基计划岗 |
包括强基重点骨干岗和强基全职特聘岗两个类别 |
二、岗位介绍
(一)百人计划岗
岗位 |
要求 |
待遇 |
领军人才 |
师德高尚、学风正派,学术造诣高深,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本学科前瞻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究能力。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前沿的研究动态并从事相关研究。作为领军人才,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学术水平达到相当于国家级人才的标准,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
(1)编制: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 (2)岗位:领军人才、突出学科带头人聘教授岗位,青年杰出人才根据自身条件聘教授或副教授岗位; (3)薪酬:学校提供全国有竞争力的综合年薪; (4)结合广州市人才政策,给予相应的住房补贴待遇,特别优秀的领军人才面议;海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可申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配套经费共60万元; (5)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广东省及广州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配套服务。 (6)协助解决住房问题,市、区公租房或学校过渡性住房可供选择; (7)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8)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
突出学科带头人 |
学术上具有较大影响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并有持续发展潜力,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受聘正高级职位并有主持国家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受聘副高级以上职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近五年业绩要求: 1.原则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A、B类高水平论文6篇以上;其中,中文A类期刊上发文至少1篇或英文A类期刊上发文至少2篇; 2.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重大科研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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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杰出人才 |
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对本学科领域前沿问题有独到见解,具有创新性工作思路,取得原创性科研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国内在职学者应已取得博士学位,在“双一流”高校、科研院受聘副高级以上职称。学术水平达到国家级青年人才的标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近五年业绩要求: 1.原则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A、B类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以上;其中,中文A类期刊上发文至少1篇,或英文A类期刊上发文至少2篇;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重要科研奖励。 |
(二)全职特聘岗
岗位 |
要求 |
待遇 |
全职特聘副教授 |
具有一年以上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博士后工作或相关教学科研经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有独立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已经取得较高质量的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近五年业绩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D类及以上学术刊物(CSSCI收录)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以上;其中,A、B类期刊上发文不少于2篇。 |
(1)编制:预聘—长聘制(聘期内晋升高一级职称、聘期考核优秀者可转事业编制管理); (2)岗位:特聘副教授、特聘讲师; (3)薪酬: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综合年薪额度和相关福利待遇; (4)安家:符合广州市政策的可申领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5)住房: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或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6)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协助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7)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
全职特聘讲师 |
具有国内外较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已取得较高水平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近五年业绩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或在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 |
(三)强基计划岗
岗位 |
要求 |
待遇 |
强基重点骨干 |
取得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正高级45周岁以下、副高级40周岁以下。 近五年业绩要求: 1.正高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D类及以上学术刊物(CSSCI收录)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学校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发文不少于2篇; 2.副高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D类及以上学术刊物(CSSCI收录)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学校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发文不少于1篇。 |
(1)编制:强基重点骨干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强基全职特聘实行“预聘—长聘制”; (2)岗位:教授、副教授、讲师、全职特聘讲师; (3)薪酬:强基重点骨干执行广州大学同级别教师薪酬模式及相关福利待遇;强基全职特聘岗位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综合年薪额度及相关福利待遇; (4)符合广州市政策的可申领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5)住房: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强基全职特聘人才还可选择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6)子女入学: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协助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7)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
强基全职特聘 |
近三年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具有较明显的教学能力和潜力,经培养能达到校级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或能获得省、市级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奖项的教学要求。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近五年业绩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其中,在学校认定的的D类及以上期刊(即CSSCI期刊)发文不少于1篇。 |
三、应聘方式与材料要求
登录广州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fx.gzhu.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广州大学法学院引进人才信息一览表(2026年)》,连同个人简历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老师
电话:(020)39366726
邮箱:lawxyrc@gzhu.edu.cn
学院网址:http://fx.gzh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