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结合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与维西县人力资源市场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劳动合同,主要从事乡村青少年关爱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招聘范围:应聘人员限维西县户籍。
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及就业困难人员政策规定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1.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6..被征地农民。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形象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普通计划招生专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电脑,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性格稳重、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结合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办公室工作实际需要,招聘人员需具备汉语言文学类专业知识,性别不限,年龄在35岁以下。
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须经资格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查以报名材料为主要依据,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重点审查其是否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失业期间是否存在单位参保缴纳社保记录、重复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或担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成员、股东、理事、监事,以及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情形。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四、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工作职责
薪酬待遇:2600元/月,购买社会保险五险;
工作地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维西县保和镇南箭道9号);
工作职责:协助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办公室开展乡村青少年关爱等工作。
五、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进入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研究确定拟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2日—11月4日;
报名地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维西县保和镇南箭道9号);
报名联系电话:0887-8628516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含《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2.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如本人工作能力与岗位要求不相适应,用人单位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其他未尽事宜,以所签订劳动合同内容为准;
4.按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