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国企-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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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0 -2026/10/24

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文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人岗匹配、合规合法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面向全社会范围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资产管理岗,工作地点为文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中心指定工作区域。


三、薪酬待遇

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具体面议;缴纳五险。


四、招聘条件

(一)任职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资产管理经验和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协作精神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

4.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良好,服从工作安排,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或辞退的公职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7.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和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六、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391891523@qq.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4日,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需本人签字按手印PDF版+WORD可编辑版各一份。

2.个人简历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职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蓝底电子照片。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若所提供资料与资格条件相符合的人员将由工作人员电话、短信通知后进入资格复审阶段;若报名者条件不能达到招聘要求的,公司不作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的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相应原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要求的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如出现下列情况,取消报名人员考试资格: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不能提供复审要求的原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清晰、存疑的;复审材料与报名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在报考过程中如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或通讯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七、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中包含自我陈述、现场交流、答疑等。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能力和素养。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岗位适配度。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具体以通知地点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公示环节的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录用人员的,对并列人员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公示人员。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文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中心公示栏及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期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八、体检及考察

拟录用人员应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健康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完毕后,将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无犯罪证明以及本人征信报告,提交公司进行考察确认。


九、公示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文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中心公示栏及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收到异议,将按规定进行核查处理;拟聘人放弃聘用的,按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若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聘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从本次招聘同岗位面试合格但未录用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批拟聘用名单公示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聘用人员需服从文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如已有工作单位,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十一、入职后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由文山市资源公司派遣至文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中心工作,入职后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和岗位分工,接受双重管理。

(二)聘用人员与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或考核不合格、工作中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为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

(一)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及信息无误,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信息及证明材料有误或不完整、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公司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参加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因缺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规定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1次递补,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予递补。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诈骗。

(五)本公司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所有报名材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

(六)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文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中心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报名咨询电话: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18183677928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一)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室电话:0876-3062288/1579876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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