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招聘澡塘坝国有林场驻场护林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提高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水平,根据《中共镇康县委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康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发〔2016〕7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澡塘坝国有林场驻场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自愿、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进行选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镇康县澡塘坝国有林场驻场护林员。
(二)招聘数量:3人。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守纪守法,热爱林草事业,工作责任心强;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男女不限;
3.具备一定的宣传动员、组织协调能力,年龄18-40周岁(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熟悉ArcMap软件和林草相关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镇康县户籍和具备上述条件的退伍军人、林草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过林草相关工作人员、持有C1以上驾驶证的优先选聘。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且受到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林草工作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职村委会干部;
7.其他不适合从事驻场护林员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一)劳动合同签订。驻场护林员需与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驻场值守,周末及节假日轮班调休(防火期及特殊情况除外),提供统一住宿,伙食自理。
2.工资待遇:工资待遇面议,具体由管护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管护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08:30-12:00,14:30-18:00。
地点: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楼局办公室,报名电话:0883-6630235。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
2.近期免冠半寸彩照2张(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3.退役军人需要提交退役军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和参加面试时提供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需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准予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综合考察、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并公开发布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并增加了吸毒尿检项目。体检地点为镇康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需要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资格复审、公示和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镇康林草公众号、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有异议的,逐一进行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各环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要求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若报名、面试、聘用人数不足时不影响正常的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监督电话:0883-6630235。
附件: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驻场护林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