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临沧市户籍(优先安置双江自治县户籍人员),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七类(须满足其中一类):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2日—10月2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本人信息页及失业登记日期页),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残疾人员需要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规照1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四)咨询方式
办公室:0883—7622291
康老师:13759350216(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确定公示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需与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二)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0日




